因司法行*工作开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其中从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5名、从事专职调解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策,*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
3.金坛本地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身体健康证明、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身体健康证明。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年5月12日-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期过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金坛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窗口(金坛大道号)。
四、考试和考核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②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并按照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③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