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厅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66号)要求。我局对相关企业集中申领年5月-12月期间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进行了初审、复审等。审核情况如下:22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享受以工代训职工人次,申报以工代训补贴.06万元。现将拟核发培训补贴审核情况(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年3月18日至年3月24日,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什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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