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江苏省年6月18日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年6月22日至年7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江苏省种子管理站、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张凯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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