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管理改革,完善城乡救助体系,金坛财政多措并举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织密困难群众“保障网”。
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救助资金按时发放。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我区财政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半年,发放城乡居民低保资金.77万元,惠及全区城乡低保户,人;发放孤儿救助资金33.30万元,惠及27人;发放城市特困救助资金76.58万元,惠及66人;发放农村特困救助资金.17万元,惠及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84万元,惠及人次。
坚持动态管理,全面提标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年7月1日起,我区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涨幅超6%;政府举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每人每月元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
发挥自身职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衔接。我局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会同民政局等多家单位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关爱帮扶等政策衔接力度,加强体系建设、信息共享、投入保障等方面协作力度,增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整体合力。严格按照“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的原则施救,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各类救助资金足额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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