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常州市金坛区第二航运有限公司因所属船舶金二航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被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纠正违法行为并处罚人民币元整。
据公告内容,常州市金坛区第二航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并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年版)第八章序号的规定,对其做出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