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文件指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49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27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受表彰的个人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其中,常州3名个人和1个集体受到表彰——
曹嘉康常州市钟楼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研究室主任
陆旭东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警卫警务)指导员
王珂(女)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处处长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网站截图)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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