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坛财政积极构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工作,切实保护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救助资金按时发放。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我区财政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保障困难儿童基本生活。年上半年,我区发放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资金.59万元,惠及人次;发放孤儿救助资金33.30万元,惠及人次。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提标困难儿童生活补贴。从年7月1日起,对在政府举办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淮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
三是发挥自身职能,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我局作为金坛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结对帮扶的方式,利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和春节等时间节点,对困境儿童开展关心关爱、走访慰问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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