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积极发挥“哨兵”“探头”作用,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使“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的再认识,建立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间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和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推动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强大合力。结合综合派驻的工作实际,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提醒督促“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不动摇,围绕中心工作,履行“一岗双责”,推动部门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推进、内控制度完善、作风纪律优良上不断提质增效,彰显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丰富监督方式方法,督促推动履责尽职。开展“嵌入式”监督,发挥贴近监督的便利优势,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驻点式”监督,紧盯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