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24岁小伙宋某在短短两个月内,谎称有房子要卖,通过收取房款、定金等诈骗4起,骗得70多万元。近日,宋某因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3万元。
去年9月,常州金坛的吴先生打算给儿子买套新房。他听说宋某手上有房子要卖,便找上了门。宋某称自己有套面积多平方米的房子,价格便宜,每平方米只要元,总价30多万元。还没看房子,吴先生便当场决定购买,并交了1万元定金。第二天,他将剩余房款悉数交给了宋某。交完钱,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宋某还给了他一张收据。
之后,吴先生外出打工,走之前还特意让宋某打了一份承诺书和收条,如果拿不到房子,就将钱全部退还。一个月后,他实在放心不下赶回来看房子,但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去年12月15日,吴先生发现自己被宋某骗了,遂向常州金坛警方报案。
宋某被抓后交代,他名下根本没有房子,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是假的。“合同上的房号是我随便编的,甲方是我虚构的名字,公章也是假的,是我在网上买的”。
被骗的远不止吴先生一人。经查,去年9月至10月间,宋某编造手头有房屋销售等理由,以收取房款、定金等名目,诈骗作案4起,诈骗金额约75万元。最开始上当的是严女士,她是通过一名房屋中介认识宋某的。宋某当时曾带她去看房,但钥匙打不开门,宋某称自己拿错了钥匙。严女士付了5万元定金后,一直没看到房子,也没拿到钥匙,便不打算买了。后经催要,宋某退了她2万元。
陈先生夫妇同样损失惨重。去年10月,宋某称他有一套别人抵押的房子,贱价出售,每平方米元。陈先生十分心动,前后付了30万元房款,可惜一直没等到房子。后来,他们担心出事情,便要求宋某退钱,但宋某仅退了3万元就没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