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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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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分别简称为“居民医保”、“长护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于年9月开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缴费时间

年度我区居民医保和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集中参保缴费期为年9月1日至年12月20日。

02

缴费标准

年度我区居民医保(含长护险3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

以年1月1日为基准时间,“老年居民”指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非从业居民”指男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且未满50周岁,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居民。“未成年居民”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

03

办理方式

年度居民医保正常缴费人员,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的视作延续参保。新参保或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人员应及时通过线上渠道或者前往各级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办理方式如下:

(一)线上办理。

登录“我的常州”APP的“服务—社会保障—参保缴费”模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现场办理。

参保人员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村(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除应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非我区户籍的居民(曾参加过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具有我区学籍),以及港澳台居民(在我区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证领取地或学籍所在地参保。

04

缴费渠道

年度居民医保(含长护险)个人缴费主要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保卡”)扣缴,已办理省保卡金融功能激活并签订个人社保费委托扣款协议的参保人,应在省保卡上存足保费以备扣款;尚未办理的参保人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参保人为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其办理,父母不是户主的,需要提供出生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和省保卡,前往对应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和签订扣费协议,并存足保费以备扣款。批量扣费时间为10月底、11月底和12月20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尽早在对应银行账户存足相应保费。

因账户问题无法协议扣款的,11月1日起,也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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