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1日,金坛法院薛埠法庭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为44名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共计余万元。
“以为拿不回来的工资全部拿回来了,感谢法院和法官的帮助,这是我们的血汗钱。”许多农民工感慨万分,欣喜的说道。
基本案情
该案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年,被告王某雇佣钱某等原告18人为其承包的位于苏州某小区建设工程提供劳务,因未按劳务合同按时给付工资,钱某等众多农民工曾通过很多途径追讨工资无果,最终,钱某等18人分别于年7月向金坛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王某是承包工程的包工头,不按合同约定给付农民工工资,还经常闹“失联”,考虑到案件若简单作出判决,不但双方矛盾得不到实质化解,农民工工资无法讨回,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只会增加执行压力。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官从情与理的角度出发,向分包工程的某工程公司和某劳务派遣公司的负责人阐明了相关法律和*策规定,告知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清偿完成之后,公司依法享有追偿权。
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