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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1/5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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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亿晶光电公告编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年1月17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投资”)。

勤诚达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70元/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年1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了《关于公司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了《关于公司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募集资金到账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年-年)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年-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37号)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年-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制定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了《关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勤诚达投资参与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年1月17日与勤诚达投资就认购事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勤诚达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股(含本数),全部由勤诚达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勤诚达投资持有公司21.6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勤诚达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勤诚达投资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但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为: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除权除息等事项、与发行对象共同协商或其他原因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规模内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定价原则的安排或者与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内容进行调整;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时机和实施进度;或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策调整、除权除息事项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等情形,对本次发行作出终止的决定;

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向有关*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三、聘请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与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等有关的事宜;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设立、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具体事宜;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

六、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七、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预计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孙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年度拟向银行、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新增(不含到期续签)40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栾永明、刘梦丽、陈江明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亿晶光电公告编号:-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于年1月5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每股发行价格12.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0元,扣除发行费用26,,.00元后余额1,,,.00元。该笔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4SHA-1号《验资报告》。

鉴于公司自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募集资金到账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年-年)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须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亿晶光电公告编号:-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年6月底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发行人年9月30日总股本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不考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成后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6、根据公司《年年度报告》,公司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41万元;假设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年度持平。假设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年度保持增长20%、持平或下降20%。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国家*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可能,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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